联系我们
地   址: 注册地址: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智路6号506室 通信地址: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大街8号402室
电   话: 18761835733
联系人: 船员部傅经理


天津辖区2015年下半年船员适任考试

报名须知

一、申请参加适任考试的船员,须在完成规定的适任培训后具备报名资格。

申考管理级职务的船员可在天津理工大学、天津海员学校或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参加适任培训。

二、参加航区扩大、吨位提高或功率提高考试的考生,应根据考试或评估内容完成相应的培训。

三、因适任证书过期或不满足再有效条件而需要参加抽考的考生,须完成模拟器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试。

四、在校学生或培训机构学员申请海船三副、三管轮、电子电气员、GMDSS操作员、值班水手、高级值班水手、值班机工、高级值班机工、电子技工的考试计划,参照相应的培训计划制定。

五、非自航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,执行全国统考计划。

六、参加渔转海、河转海、军转海考试的考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<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海船员〔2013〕477 号)要求申请考试。

七、港内船舶船员仍采用纸面考试的方式进行。

八、申请初考和补考,应由船员或其所在单位进行网上申报(报名系统将提前开通),申报初考者请在规定时间到我局船员业务受理窗口提交相关材料,咨询电话:022-58870034;申报补考者免于提供纸质材料,咨询电话:022-58870063。

九、报名者对所提供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,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网上申报应确保提供的任职资历、岗位适任培训等情况属实,并确保申报的航区、等级、职务以及考试科目等信息准确无误。

十、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可能根据报名人数情况进行微调,请考生注意准考证上的时间安排。